【華人雙性人「香港聲明2019」】
因應華人社會中雙性人群體的獨特需要,和正面對日益嚴重的歧視和困境,還有各地華人的政府對雙性人的處境的忽視,六位來自亞洲不同地區的雙性人,在細細老師的鼓勵下,於2017年4月7日至9日,透過網絡會議,進行了極具意義的討論,並草擬成了「香港聲明2017」。及後兩年過去,我們再因應觀點的擴闊、時勢的變化、平權策點的調整,我們在2019年4月,在「香港聲明2017」的基礎上,修訂成了「香港聲明2019」,讓聲明更完善。
參與草擬「香港聲明2017」的會議者包括:中國的芬,香港的Joe,香港的Berry,香港的Adem,台灣的榮文,馬來西亞的Peng。「香港聲明2019」的修訂則加入了星加坡的司徒珊和中國的小米。
我們再一次感謝香港的細細老師作我們的榮譽義務顧問,為我們提供指導和協助修訂聲明,並慷慨授權我們繼續使用她草擬的「雙性人給各國政府建議書」,成為我們這聲明的一部份;也感謝中國雙性人家長阿美作我們的家長顧問,並十分感謝Geoffrey Yeung協助把聲明翻譯英文版本;也感謝不同地區雙性人朋友、雙性人家人、性小眾朋友、支持我們的朋友,給我們意見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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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立場:
一. 我們尊重華人社會傳統,但我們反對因「長男」文化而對雙性人嬰孩強行作性器官修訂手術。
二. 我們尊重西方社會文化,但我們拒絕西方殖文文化試圖摧毀華人傳統文化對雙性人的包容,而影響了華人地區的雙性人權益。
三. 我們尊重每一個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喜歡被稱呼的名字,但我們拒絕社會或個別人士,替雙性人群體使用污名來稱呼,例如太監、陰陽人等。
四. 我們尊重醫療權威對我們的診斷和定義,但我們拒絕被視為疾病,和以疾病或診斷作我們的稱呼,例如DSD (Disorders of Sex Development),我們也堅持我們擁有權利去決定是否作任何性器官手術和治療。
五. 我們明白部分雙性新生兒或存在影響生存的狀態需要醫療救護,但只宜針對協助生存而提供醫療介入,不應同時施予非必要的性器官修訂手段。
六. 我們支持一切保障兒童權益的政策,但任何政策皆不能剝奪了雙性人兒童的自決權和身體完整權。
七. 我們支持一切保障婦女權益的政策,任何政策皆不應疏忽了雙性人婦女的特殊需要。
八. 我們尊重父母擁有雙性人兒童的監護人權力,但我們反對父母代替雙性人兒童作性器官手術的決定。
九. 我們明白某地域或某些人士的「優生」或控制生育需要,但不能以此為由剝奪雙性胎兒或雙性新生兒的生存權利。
十. 我們不反對父母為雙性人兒童決定暫定性別,但我們渴望該雙性人兒童長大後,擁有權利自由地再選擇自己的性別。
十一. 我們尊重父母或想知道胎兒的性別,但我們強烈反對任何人因胎兒是雙性狀態而使用人工流產手段剝奪了胎兒的生存權利。
十二. 我們尊重父母愛子女心切的心情,但父母沒權利讓雙性人孩子們因父母的性別偏好而被剝奪身體完整性、性別自主決定權、及承受殘酷治療或身心改造。
十三. 我們尊重父母保護雙性人孩子免被歧視的權利,我們鼓勵父母與我們一起站出來教育社會正確認識雙性人,與我們一起聯手抗衡歧視,而不是改變雙性人性別去迎合社會規範來迴避歧視。
十四. 任何人都有權利免於性侵犯和性暴力,雙性人也不例外,不論任何性別的施予者,對雙性人而言都是侵犯和暴力,法律都要給予雙性人法定保障,也要對侵犯者法律制裁。
十五. 我們支持任何戀愛、伴侶、婚姻,都應由愛情作基礎和聯繫,我們反對強迫的感情連結,更反對強迫雙性人扮作二元性別去裝扮或瞞騙戀愛、伴侶、婚姻對象,以滿足家庭及社會對性別及家庭的規範和要求。
十六. 任何人都有組成家庭的權利,法律應保障雙性人不論與任何性別人士組成伴侶、婚姻、家庭的權益。
十七. 我們尊重法定執法機關的權力,但雙性人在被剝奪自由權利的時候,應有權利選擇搜身者的性別,應可有權利選擇被拘留或囚禁時在那個性別空間或單獨被囚,以保障雙性人的尊嚴和人身安全。
十八. 我們鼓勵僱主用人唯才,不因雙性人的非主流性別,而影響雙性人員工的工作成效評價和待遇,也應保障雙性人不因其非主流性別而得不到就業和參與公共職務的權利(如參軍、參與警務、消防等職務)。
十九. 我們尊重任何人或團體的宗教信念,但一切宗教信念都不能剝奪雙性人的基本人權,也不能引用宗教信念來歧視雙性人或施予身心暴力或宗教壓迫。
二十. 我們尊重各國政府或地區政府執行行政措施的權利,但必須同時保障雙性人人權捍衛者免受相關行政措施的逼害、壓力、歧視、忽視,並且相關施予雙性人或雙性人人權捍衛者逼害、壓力、歧視、忽視的官員,必須承擔問責後果。
我們給各國政府的建議:
一、兒童在沒有自主決定權之下,被性器官手術殘害身心,導致一生人的永久身心創傷,或被逼接受性別教育和賀爾蒙治療,以影響當事人的身心和自主決定,對當事人的身體和心靈,都是殘酷和不人道的,這已被聯合國確認屬「殘酷對待」,聯合國呼籲各國要儘快終止此等殘酷行徑,政府應儘快以各種手段去實踐聯合國的人權建議。
二、政府應主導教育公眾正確認識雙性人的存在,以減低社會對雙性人的誤解而導致的歧視。
三、政治應訂立反歧視法律,以保障雙性人免受歧視,如一般公民一樣擁有基本公民權益。
四、政府應盡快建立雙性人資料庫,收納雙性人人口數據,如種類、性別定位、醫療狀況、受歧視狀況、自殺比率、生活質素比較......等資訊,以供聯合國和服務團體參考,有利政府制訂政策,有利服務團隊提供對應服務,有利聯合國檢視人權狀況和給予意見。
五、政府應修訂福利政策,以包涵針對雙性人的特殊需求。
六、政府應修訂所有法律及公文,在男和女性別外,加入雙性人主體,讓雙性人在法制上被明確保障,也讓法制執行人員處理雙性人公民各項事宜時,有法可依。也應推動各公眾服務都跟隨而行,如教學團體、銀行、金融、保險等。(可參考澳洲法律)
七、聯合國認為曾被殘酷對待的雙性人擁有追討賠償的權利,以彌補身心的創傷,政府應提供積極協助予欲尋求追討應有權益的雙性人。
八、政府在保障女性的身心健康政策上,必須也照顧雙性人婦女的權益和需要。
九、政府應建立「雙性人專家小組」,協助每一位生理性別不明確的雙性人兒童,評估其可能性別,建議可行身心協助,阻止不必要的醫療介入,給予家庭、醫療團隊及支援團隊指導,並給政府及聯合國匯報資訊和意見。
十、政府應修訂相關性別法案,讓先天性雙性人有權利按其最佳利益和主權,去得到所需性別身分,而不需經歷任何不人道性器官修訂手術(SRS)才可轉換。為免雙性人被公眾質疑得到額外公民權益,政府可參考「雙性人專家小組」對雙性人當事人的專業身心評估,以排除非雙性人的申請或被濫用。(可參考英國性別法案)
十一、政府應為紀律部隊和執法機構制定適合雙性人權益的特殊指引,讓雙性人在被執法人員行使職權時得到基本尊重和不失權益,也讓執法人員有規則可依從。
十二、政府在設立「雙性人專家小組」之前,應盡快先設立專案小組,詳盡了解雙性人的當前需要及長遠需要,主動與雙性人當事人、雙性人群體、雙性人家人、相關醫療專業、相關服務機構作深入溝通,既為設立專家小組作前期準備,也為政府作長遠政策建立理據基礎。
十三、政府應增撥資源和協助志願機構,為曾受過身心傷害的雙性人,提供專門和整體的身心復康服務,並且讓雙性人可以不受歧視地使用服務。
十四、當雙性人萬一成為難民或難民申請者時,政府須提供符合尊嚴及安全原則的人道協助,以免雙性人難民面對更多歧視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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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聲明以中文為撮文原文,因為對象是華人世界,所以一切解釋及解釋以中文版本為基礎。
我們已經/正在向各國政府發出這聲明,要求各國政府參考我們的立場和建議,為他們國家的雙性人提供基本人權和保障。
我們歡迎任何支持華人雙性人的朋友,也聯署支持這份聲明,請說明你的名字、國家或地區及身份,例如:林小娟(香港,大學教授),或:陳大文(泰國,同志),或李大海(澳洲,商人)等,我們真實需要大家的支持。